8月3日上午九點,亳州市譙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亳州市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鋒受賄一案。本案由譙城區(qū)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梅林擔任審判長,譙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高峰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鋒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該案是亳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調查辦結的首案。
譙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鋒在擔任亳州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利辛縣委組織部長、渦陽縣委副書記等職務期間,在人事安排、工程建設、資金撥付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李某某、汪某某、馬某某等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8.2251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李鋒的辯護人發(fā)表了四條辯護意見,李鋒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該案庭審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全程直播,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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