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渦陽縣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試行)》制定出臺,旨在進一步發(fā)揮人大財經委的職能作用,推進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guī)定,渦陽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設立渦陽縣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工作機構,受縣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大會期間依法行使權力;閉會期間受縣人大常委會領導,協助常委會開展工作。
人大財經委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委員主持委員會的工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對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該工作規(guī)則將其主要職責細化為十七條,并對人大財經委全體會議和主任委員辦公會議,研究和擬訂有關議案,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和預算草案,監(jiān)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和預算執(zhí)行及有關經濟工作,組織開展調研、視察或者檢查,辦理上級人大有關機構和縣人民代表大會及縣人大常委會授權或者交辦事項等方式、程序作了明確規(guī)定。(紀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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