渦陽縣六中,初一上學期,校方要求學生每人訂了三套校服。今年下學期又要求學生集體再訂三套校服,請問訂那么多校服有必要嗎?
渦陽縣政府回復:
經(jīng)查:為加強學校常規(guī)管理,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在堅持自愿原則的前提下,渦陽六中決定七年級在校三年期間每個時節(jié)訂兩套校服(春秋裝、夏裝、冬裝),以供交替使用。
新生入學時已購買三個時節(jié)校服各一套,本次征訂的是八年級校服。學校發(fā)放了《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凡自愿購買的學生,由其家長在回執(zhí)單上簽字確認。三套校服共計430元,七年級共有學生786人,實際繳費為712人。
針對渦陽六中七年級征訂校服的實際情況,教育局責令該校立即整改,預收校服款要全部清退,并對學校負責人提出嚴肅批評。
教育局要求渦陽六中從此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訓,準確理解并正確執(zhí)行校服購買的文件精神,嚴格規(guī)范辦學行為,嚴防管理漏洞,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目前,渦陽六中已全面落實教育局整改要求,所收校服款已經(jīng)全部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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